中国大历史_第5章 火与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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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火与剑(2/3)

、汉代史学家司马迁用这样惊人的措辞把读者的注意力吸引到这一点上来:“秦,形胜之国,带河山之险,县隔千里[1],持戟百万,秦得百二焉。地势便利,其以下兵于诸侯,譬犹居高屋之上建瓴水也。”[2]除了地理优势之外,还有一个优势就是人民的尚武个性,他们生活在中国蛮荒西部这些偏远的边境地区,是一个拓荒者的种族,是一个屯垦的民族,再加上一个为充分利用这些自然天赋而建立的作风顽强、注重实际的地方王朝,这个王朝早就认识到了那些竞争王朝秘而不宣的弱点,那就是,王室领地为了照顾王家随从的利益而被割裂为许多子封地和私人地产。于是,为了避免这个不断削弱的过程,秦王们学会了如何奖赏他们的臣民而无须分割王室领地。最后,秦王们还搜罗了一大帮法家围着自己转(我们已经提到过这一哲学流派),这些人为了确立国王的权威并证明征服的正当性而构建了一整套包罗广泛的君王和国家的专制主义理论。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那些严厉无情的摄政大臣,他们在辅佐幼主时,为了确保王室政策的连续性,常常比国王本人还要卖力。这些摄政大臣中,有一位鼎鼎大名的商鞅,关于此人,编年史家简略地说道(时在公元前359年):“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3]然而,这位中国的黎塞留[4]好心帮忙,却没有得到好报。新国王在作为王位继承人时曾受到过商鞅的训斥,登上王位之后,他就“车裂商君以徇”。[5]对这样一个高级别的显赫人物采用这样一种严酷的刑罚,这足以证明秦国法律之严厉,这些法律对各个等级的社会阶层都一视同仁的残忍。“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6]严厉的纪律被强加给了全体百姓。

即使是在这样的领袖人物的统治之下,征服当时的中国————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也用了150年才得以大功告成。只有亚述的几位国王的编年史,才展示了这样大量的暴行。公元前331年,秦军俘获魏军并处死8万人;前318年,他们粉碎了魏、韩、赵的联盟(这个联盟曾帮助过匈奴人),斩8万2千首级;前312年,他们大败楚国,8万人头落地。前307年,他们为6万人头的成绩而沾沾自喜,不过,随着昭襄王的即位(他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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