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图书馆,这个习惯他并不打算改过来。
放轻了自己的脚步,郑做来到了阅览室,随手拿起了一本广告期刊看了起来。这是一本比较专业的杂志,有很多成功的广告案列分析。后世的郑做也是因为在学校图书馆看多了这类的书,后来才去深蓝市找了一份广告文案那样坑爹的工作的。
很快,郑做就看得入了迷,有了一段工作经历后,再来看这些理论性的书,有种茅塞顿开的感觉。广告其实是一项很有意义、有挑战性的工作。以至于广告界流行一句名言:“不做总统,就做广告人。”
“用自己的创意和创作去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这是郑做后世对广告的理解,还曾经在一次面试的时候,靠这句话打动了面试官,从而跻身一家4a广告公司。
只是现实永远比梦想残酷,永无止境的加班和黑暗的比稿早就磨灭了一个热爱广告青年的激情。这辈子郑做肯定不会去做广告,哪怕这辈子也当不上总统。现在看这个书更多的是一种爱好。
就在郑做看得入迷的时候,鼻腔里传来一阵幽香,一个穿着白色t桖,蓝色牛仔裤的短发女孩坐在了他的旁边。只见她挎着一个硕大的浅灰色挎包,挎包里可能放着一个随身听,一根白色的耳机线从挎包里延伸到她的耳朵上。耳朵被短发完全遮住,郑做看不到耳机上的logo,但是郑做可以肯定这女孩是个富二代。
99年随便一个随身听都要1000多块钱,几乎相当于郑做半个学期的生活费了。
女孩子将挎包放在面前的课桌上,靠近郑做坐了下来,然后对着郑做笑了笑,指了指郑做面前那一叠广告期刊。
郑做看到女孩手里和他拿着同一种期刊,知道是自己把好几期的杂志都拿到了自己桌上,人家看完一期没有了,就找了过来。
于是,他礼貌地笑了笑,将桌前所有的杂志都递给了短发女孩。
时间过的很快,马上就要到晚餐时间,郑做看了看左手腕上的手表,时间已经来到了下午五点十五,于是站起身来走出了阅览室。跟朋友们约好是下午五点半,郑做没有迟到的习惯。
短发女孩看着郑做匆匆离去的背影,略感意外。进大学以来,自己经常泡在图书馆,喜欢这里的安静平和的氛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