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允说完就拿出一本三字经,十一仔细端详了一下这本书,虽然她确实没印象有看过这本书,但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思来想去才发现,这本书是全新的。十一觉得太奇怪了,正常来说这本书应该是程允读过的吧,至少也要有被翻阅的痕迹,可是这本书一点折痕都没有。要说不是程允的书,那就更奇怪了,怎么会刚好就在这间书房里出现了一本他已经不需要学习的启蒙书,而且是本新书。
还没等十一想明白,程允就开口说:“把这里面的全部都背起来,不会的就问我。”
十一打开这本书,看着上面她早就熟知的字,想着要如何学习才能像一个正常的孩子。
十一早就学会的技能就是用这一副小孩模样的身体学任何东西的时候都是秉承高分浪费及格万岁的原则,不能学太快也不能学太慢,故意做错一点让对方骂一骂发泄发泄。这样才能不让人起疑心。
于是她指着上面的第一个字问:“这个怎么读?”不过令她感到惊讶的是,小王爷居然教得特别用心,好像真的特别希望十一快点学会一样。后果就是每次上完课他都给她布置了一大堆抄写作业,十一本来还想着大概大概做做样子,结果每天晚上都不得不挑灯写作业。
十一用了一星期的时间终于学完了三字经,小王爷马上又交给了她一本《千字文》。十一就差按住自己的人中了,幸亏读书写字这些事情好像是刻在十一的本能里。
对她来说,不着痕迹地假装不认字挑战更大。
白天十一要先假装对学习的字不知其意,然后虚心请教,接着恍然大悟,最后豁然开朗。每天都要有这套演戏流程,如此高密度的行程让十一一度怀疑这不就是idol的生活吗?一边读书一边演戏?
到了晚上十一写作业的时候还要留个心眼不能全都抄对,而且以她现在的能力,还不能错一些太幼稚的,她还得精挑细选要写错哪些字才能看起来非常合理,不被小王爷怀疑。
书房门口
昨天小王爷给她出了考卷,她今天早早就在书房门口等小王爷回来。
看到程允走过来:她扬着手里的卷子蹦蹦跳跳地朝他跑过去,嘴里兴奋地说着:“小王爷,我等你好久,我把试卷都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