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懂他,但不妨碍她对他越来越痴迷,越有兴趣。
朱琛打电话说王晨因为打架被抓到了分局,而且对方来头不小,她着急的团团转,急忙打电话给了自己父亲,在父亲询问起两人关系时她一口咬死了是男女朋友。她生怕父亲不愿意帮忙,于是她打破了自己曾经在父母面前半开玩笑半坚定说过的永远单身的话语。
直到王晨没事后,她松了口气,没有去找他,也没想过把自己帮忙的事告诉他。
她其实一直很有分寸,他有主了,她不愿插足。他太小了,她和他差了6年。但她其实挺委屈的。
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她,她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是单身。等他借了她的车出去旅游了一趟回来以后,他就有主了。
其实第一眼见到他,她的心跳就有加快,可她没有大胆的追求,于是便错过了。
这种事就像,就像路边有一朵很漂亮的花,第一次路过的时候欣赏了一番想摘却不忍心,离开之后想了很久想摘下来带回家好好养,回头一看那朵花已经被人摘走了。
父亲打来电话说他也去参加那个她素来不喜欢的酒会,她连衣服都没时间换就匆匆的赶去了酒会现场,因为这是合理且正大光明能见到他的地方。
酒会结束,送他回家的路上,她开的很慢很慢,只希望路再长些,时间再慢些。
他流氓般的坐到了自己的身下,那一刻她确定自己非他不可,因为三十多年,她从来没有对其他任何一个男人有过想继续有肢体上的接触。
子弹钻进她胸口的那一刻,她是笑着看着他的。
因为如果他们不换位置,这颗子弹就会射向他。她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死,但她不想看到他死。
这次劫后余生,她醒来之后释然了,以前不敢说出口的话,不敢做的事,她敢了。
她不想临死之前才后悔。
至于他答不答应,那是他的事。
她喜欢他,只是她喜欢他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