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地坐在那里,心中感慨万分。时间过得真快啊!转眼间,孩子已经长大,不再需要他过多的呵护。也许这就是人生吧,总有那么多的无奈和遗憾。
每天晚上,任天行有大把的时间,便想着做些什么来打发时间。经过一番思考之后,他决定尝试一下自己从未涉足过的领域——写小说。
作为一个来自大山深处、四处漂泊的人来说,任天行觉得应该从自己熟悉的题材入手,于是他选择了《乡村纪实》这个主题,并以此开始了他人生中的第一部小说创作之旅。
生活总是那么的枯燥乏味,充满了无尽的苦难和艰辛。但他知道自己不能一直沉浸在这样的情绪之中,总得想办法寻找一些乐趣。
其实,现在的他每一天都过得非常充实。
白天的时候,他会坐着地铁去送蛋糕。
他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有住在豪华别墅区里的富人们;也有为了纪念某个特殊时刻而购买蛋糕来庆祝的普通人家。
每天早上和下午,他都会送一次货,如果顺路的话,可以多带几个;如果不顺路,那就少拿两个,做到量力而行即可。
对于那些品行恶劣、令人厌恶的人,他绝不会与他们一般见识。毕竟,大家都是半斤八两,他还是能够掂量得清楚的。
这样的生活虽然平淡,但却让他感到满足。
他习惯了这种简单的生活方式,因为他没有别的选择,只能这样。
虽然有时候会遇到一些麻烦事,但只要心态好一点,就没什么大不了的。
而且,他还能通过这份工作认识很多有趣的人。
有些人甚至成为了他的朋友,这让他感到十分欣慰。
他知道,这样的生活或许并不完美,但却是他所需要的。
“王岗,最近怎么没有去哪个张姐家去?不是你前些日子经常去吗?”
任天行问着停车场内自由岗位的王岗。王岗四十有六,结婚早,两娃都已成家,婆姨在老家带孙子,自己长年累月混迹于城市里,漂泊在外习惯了……
“唉,天行老哥,可别说了,她已经住医院了,好端端的得了艾滋病,你说怪不怪?”王岗一脸不高兴的说着。
“王老弟,不会你和她也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