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入了阿西莫夫三原则的特定加强版,在当时,阿西莫夫在被称为“机器人的上帝”,他的很多很多研究也一直在被讨论,甚至在当时的大学哲学课堂的“人工智能哲学”上还专门有一节课名字就叫做“阿西莫夫主义哲学”,而法庭里面针对机器人的《机器人安全与责任法》的有一项就是“阿西莫夫三原则法”。这些东西是每个初高中生都要求死记硬背的,徐梓豪背过,瞳瞳背过,陈雨筠背过,当然,陈颖轩也即将要开始接受考验了。虽然大家当时都不知道阿西莫夫到底是谁,长什么样,毕竟当时只有黄白色人种了,假如他们看到有一个人类居然长得和他们如此不同,一定会感觉奇怪和诧异,就会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阿西莫夫三原则是这样子的。
1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这是最基本的原则,强调了机器人的设计和行为必须以保护人类安全为首要目标。
2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类的命令:机器人应当接受人类的控制和指导,除非这种命令与第一定律相冲突。
3机器人必须保护自己的存在:在不违反前两个定律的前提下,机器人有权利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生存和运作。
然后加强版加了一条:4在不违反三原则的情况下,机器人应该保证对自己的主人(即植入他们脑海中的小宝宝)获得利益。
所以如果真的自己把自己变成了数据识别的全知全能的上帝机器人,是否有违背四定律呢?第一条,这是为了更好地铲除地球党,而地球党被官方认定为恐怖组织,所以如果真的这样做,是为了保护人类,第一条不违反。
第二条,本来是否变成“全知之眼”,按理来说是由人类决定的,但是如果有变成“全知之眼”的机会而没有去做,就可以等同于本来有机会铲除所有恐怖组织而没有去做,反倒是一种伤害人类的行为。所以这是与第一条相悖的,所以第二条可以打破,不需要考虑。
第三条,既然第一条通过,第二条又已经打破,那么机器人完全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选择保护更多的人类,选择帮助徐梓豪功成名就,第三条本身就是执行的理由。
第四条,第四条完全通过。
可是徐梓豪要怎么办呀?阿秋又开始纠结了,记得当徐梓豪的照片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