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统编年卷之十一
第七世祖
讳怀让。金州杜氏子。住南岳般若寺。
唐玄宗甲寅开元二年。
第七世南岳祖嗣宗统(三十一年)。
青原祖同嗣宗统(二十七年) 发明(南岳青原。同绍曹溪正脉。临济实统五宗。直接单传。故书法如此)。
六祖支下禅师永嘉玄觉寂。
觉住温江。学者辐辏。号真觉。十月日。辞众端坐入灭。觉尝着证道歌。感定中观见。字字皆成金色。时有梵僧。传归西竺。翻成梵策。称为东土大乘经。
乙卯三年。
丙辰四年。
五祖支下第二世禅师嵩岳元珪寂。
珪伊阙人。嗣嵩岳宴。隐於岳之庞坞。一日有神人率群从来谒。睹其貌。奇伟非常。乃问曰。善来仁者。何为而至。神曰。师宁识我耶。珪曰。佛与众生。吾一目之。岂分别耶。神曰。吾此岳神也。能生死於人。师安得一目我哉。珪曰。吾本不生。汝焉能死。吾视身与空等。视吾与汝等。汝能坏空与汝乎。神稽首曰。我亦聪明正直於余神。愿授以正戒。珪曰。汝既乞戒。即既戒矣。戒外无戒。又何戒哉。师曰。此理也。我闻茫昧。止求师戒。我身为门弟子。珪即秉炉正几曰。付汝五戒。若能奉持。即应曰能。曰谨受教。珪曰。汝能不淫乎。曰我亦娶也。珪曰。非谓此也。谓无罗欲也。曰能。珪曰。汝能不盗乎。曰何乏我也。焉有盗取哉。珪曰。非谓此也。谓享而福淫。不供而祸善也。曰能。珪曰。汝能不杀乎。曰实司其柄。焉曰不杀。珪曰。非谓此也。谓有滥误疑混也。曰能。珪曰。汝能不妄乎。曰我正直焉有妄乎。珪曰。非谓此也。谓先后不合天心也。曰能。珪曰。汝不遭酒败乎。曰能。珪曰。如是为佛戒也。以有心奉持。而无心拘执。以有心为物。而无心想身。能如是。则先天地生不为精。后天地死不为老。终日变化而不为动。毕尽寂默而不为休。信此则虽娶非妻也。虽飨非取也。虽柄非权也。虽作非故也。虽醉非惛也。若能无心於万物。则罗欲不为淫。福淫祸善不为盗。滥误疑混不为杀。先后违天不为妄。惛荒颠倒不为醉。是谓无心也。无心则无戒。无戒则无心。无佛无众生。无汝及无我。孰为戒哉。神曰。我神通亚佛。珪曰。汝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