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说着,兰兰只听到外头传来密密麻麻的脚步声。
“林兰兰,你可以走了。”
方警官大声嚷嚷,拿着钥匙“咔嚓”一下解开了门,背后跟着好几名警官。
兰兰一脸疑惑,她才待上一天而已,就能出去了?
“方警官,我可以走了?”兰兰指了指自己。
“有人证明你不是雇工。”
没错,没错!
兰兰想起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论断,雇工到了8个就不是普通的个体经济,而是资本主义经济,是剥削。
而她,一没有手下,二只是和方老板合伙,至于合伙的事情大家也不知晓,看起来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仔,再严重点也只是一个倒爷罢了。
这封存的读书记忆,好像只在某个时刻记起。
估计是方老板帮忙的吧。
也就他有权有势些,当然定语是在沧南县。
兰兰转头朝着大东和陈可,快速念出:“0711939,有机会打百货电话,或是去东山百货报林兰兰找我,大家有缘再见!”
大东立马在手心里划拉几下,默默背住,接着大声叫道:“大佬姐姐,你要救我们出去啊!出去我给你打下手啊姐!”
陈可则默默说了句:“真幸运呐。”
兰兰边听着招手离开,边被方警官护着往外走去了。
只见走出这个门外,两旁站了两排的警官,站得笔直,好像接受领导视察一般,面对着兰兰。
兰兰一脸疑惑,大步走出看守所。
“兰总,可算见到您了。”一名180几大高个站在看守所旁,一见到兰兰就热情打招呼。
背着光,却一眼能看到他的大白牙。
“你是?”
“我是张国国,是方老板的朋友官哲明的秘书,特意来接您回去。”
要不是这个时代没有诈骗,以现代人的角度来看,这说法特像拐卖。
见兰兰一脸犹豫,张国国又赶忙解释道:“我老板前几日和方老板一起去初海市,因为方老板资金被卷跑,所以派我来协助您。”
兰兰本着谨慎的态度,问道:“那是你帮我出来的吗?”
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