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他,单纯就是因为此刻的76人是一支比湖人更加强大的球队。
赖特布置完战术,转身看向的队员。
76人的更衣室里,韦夏靠在椅子上。
可是,科比留了心眼。
詹姆斯如此满足他的需求,他准备已好的抄球之手随即挥出,打掉了詹姆斯的传球。
湖人的胜算正在一点点流失,詹姆斯无法凭借他的个人能力收割比赛,因为76人拥有韦夏,如果杜兰特发挥不出应有的攻势,比赛就很难打了。
因为他本身并非全面的低位进攻大师,能将背打当做常规手段,完全是因为其得天独厚的身体。一般的球队很难找出能够防他背打的球员,找不到的话,就会选择包夹。
不,发球这玩意儿有什么技术含量?
下半场,比赛在湖人跑战术成功,但传球失误的回合中打响。
詹姆斯选择背打。
他不去想赢球会如何,他只考虑第三节要怎么做才能打得更好。
但这个得分数已经是全队最高,篮板仅次于考辛斯,助攻仅次于特奥多西奇。
这老头坏得很,他虽然是有包夹詹姆斯的意思,但他的速度慢,40岁了,速度慢一点也可以理解,可他的意识却不慢,而且他本来就是想逼詹姆斯传球。
12分3篮板3助攻,不只是进攻稳健,数据板上也很全面。
一个无解的单挑机器为何会变成这样?
这是一个可信任的人,又是不应该在现在信任的人。
上半场余下的3分钟里,76人又拿了11分。
杜兰特也知道他的手感已经被76人的对抗所毁灭,所以进攻的时候,完全没想过投篮,背打一下,转身,突破到篮底下被考辛斯粗暴的犯规破坏了平衡。
另一边,tnt的杰夫·范甘迪等人却没那么客气。
“唰!”
迈克尔·汤普森以偏向主队的方式来解说。
科比假装要来夹击,他们都知道看见对手夹击的詹姆斯就像触电一样按下了传球的按钮。
他是对的,在对手不紧逼的情况下,发球确实没有技术含量。
这是碳基生物能想出来的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