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微草堂笔记白话文_卷十五姑妄听之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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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五姑妄听之一(17/32)

而为它虚设一席,它也匿形出来应酬。它谈吐文雅,妙语连珠,令在座之人大为倾倒。一天,在宴席上,大家行酒令取乐。令官宣布酒令规定:在座之人各说出自己所怕的人,而且要合乎情理,否则须受罚;如果说的人非自己一人所怕,也要受罚。于是,有的说怕道貌岸然的讲学家,有的说怕卖弄风雅的名士,有的说怕为富不仁的阔老儿,有的说怕给官吏拍马屁的人,有的说怕精通逢迎之道的人,有的说怕过份谦虚的人,有的说怕礼法太多的人,有的说怕谨小慎微、有了话想说又不说的人。最后问狐仙,它说:“我最怕狐仙。”众人轰然笑道:“要说人怕狐仙,还差不多,您亦属狐类,有什么可怕呢?讲得没道理,该罚一大杯。”狐仙讥笑地说:“天下只有同类是最可怕的。南方的瓯、越之人,不会与北方的奚、口之人争夺土地;生活在江海中的渔民,不会与车夫来争夺陆路。这是因为他们非同类之人。凡是争夺遗产的,必是同父之子;凡是争宠的,必是同夫之妻;凡是争权的,必足同朝之官;凡是争利的,必是同一市上的买卖人。势利接近就会相互防碍,相互防碍就要彼此倾轧了。猎人射野鸡时,要以野鸡做诱物,而不用野鸭;捕鹿时则以鹿为诱物,而不用猪羊。凡施用反间计作内应的,也必定是同类人;不是同类人,就不能投其所好,伺机而进。由此可以想见,狐仙怎能不怕狐仙呢?”在座的一些有艰难生活经历的人,都称赞狐仙的话入情入理。只有一位客人不以为然,他斟了一杯酒,敬到狐仙座前说:“您的话确有道理。不过,狐仙并非您一人所怕,因此,还是要罚一大杯。”众人一笑而散。我认为,罚狐之酒,应该减半。因为相互防碍倾轧之事,尽人皆知;至于睡在身边,实为心腹大患,借水乳之情,却包藏祸心的事例,不知道的人可就多了。

老学究周懋官,说一口南方腔,不记得他是何许人了。他在考场上长期没什么造就,生活困顿,曾来往于周西擎、何华峰家。何华峰本来也姓周,也许周懋官是这两位的本家?乾隆初年,我还见过他。他迂拙拘谨,真是个古时的君子。每次应试,他或者因笼划上的小毛病而被剔出,或已初步通过却又因一两个字而落选。也是考官吹毛求疵,比如题目有个“日”字,偶然写得稍窄了些,便以误写为“日”而被剔出。写“己”字笔锋偶然再往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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