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隍与小鬼的对话。小鬼说:“我奉命去拘捕某妇女。可这个妇女惦记着病中的婆婆,不想死,她的意念与婆婆紧密联接,神不离舍,我没法拘捕她,怎么办呢?”城隍说:“愚忠愚孝之人,大多不计较成败得失。他们与命运抗争,实在是自讨苦吃,这种人固然不少;然而由于精诚所至,鬼神也不能夺去他性命的人,偶而也会出现一两位。这种情况,与强魂拒捕是完全不同的。你说的事应该禀报岳帝,再行定夺,千石不要匆匆忙忙地派厉鬼去强行拘捕啊。”城隍的话说完之后,就再也没有声音了。后来,那位妇女是否能被拘捕,不得而知。然而,这件事情,足以证明“人定胜天”的格言,确有道理啊。
郎中顾德懋,被人们称为“判冥者”。曾经说为一案件平过反,颇有点洋洋自得。关于这件案子,当事人的姓名不便点明。主要事由是婆婆休了她的儿媳。因为小姑从中向母亲进谗言,而不是儿媳的罪过。婆婆性格刚愎,儿媳知道一时恐怕难以挽回,而娘家亲族中一个人也没有,就到尼姑庵出了家,等待婆婆回心转意。她丈夫爱怜她,就不时到尼姑庵探视妻子,她不能无情拒绝他。尼姑庵旁边有座废园,她就经常和丈夫约好,丈无晚上躲在破屋里,她就从墙豁口翻出庵去与他私会。这样约会了一年多,被她师傅发现了,师傅严格遵守戒规,认为她这样做玷污了佛地,责令她丈夫以后不要再来。再来的话就把他妻子赶走。于是她丈夫不敢再来,她竞郁闷而死,冥官认为,既然遁入空门,就要遵守佛法,她却因沉缅于谣欲而犯戒,应当根据僧律定罪,拟将她打入地狱。顾德懋驳斥说:“尼姑犯了淫戒,当然有明确的刑罚。但应当是一开始就要皈衣佛门,而中途却违背誓愿的,这种情况如根据僧律量刑就是长一百张嘴也无言反驳。而这位女人却是无罪被迫与丈夫离异,希望能与丈夫重修前缘,他们思情并来就没有断绝,她因此意志坚强。完全是因为孤苦无靠,无处安身,才托身于尼姑庵当尼姑,只能称为毁容,不能说是信奉佛法,她身处庵中,只能说是借宿,不能说是参禅悟理。如果只根据她的外部表现就定为恶罪,那么瑶光寺尼姑争抢男人为夫,更要判以何种罪名呢?至于她思念先前的丈夫,翻墙相会,行为近乎淫奔,事情却有如重逢。他们本来是同床共枕的夫妻,这同失节完全是两回事。阳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