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氏医通_卷十一 妇人门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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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一 妇人门下(4/46)

此以益营卫。伐肝邪。补中和内。

按此即黄建中之变法。彼用黄以助外卫之阳。此用当归以调内营之血。然助外则用桂枝。调中则宜肉桂。两不移易之定法也。(千金二字义见中风门方千金三黄汤下。)

诸禁一禁卧。二禁酒。三禁浴。四禁寒。五禁汗。六禁下。七禁利小便。八禁寒凉药。九禁起动作劳。盖初产血气未定。遽卧则恶血上升。故分娩之后。须高卧仰倚。切不可即卧。三朝始可稍去其。尚宜高枕。七日后。如无他病。方可安枕。多有半月后。未能贴席者。酒能助火乱经。误用不无动血之虞。至如鸡子猪肾。一切滞气坚纫难化物。及生冷腻滑。皆不可食。即砂仁汤亦能动血。咸在禁例。浴能升动恶露。虽当夏月。亦须禁之。曾有产数日后。因浴瘀血上冲而毙者。亦有因浴动血。误用寒凉。瘀结不行。血化为水。喘满肿胀而死者。不可不慎也。新产骤虚。最忌着寒。寒则血气凝滞。诸变冗生。每至饮食不化。腹痛作泻。祸患莫测。欲去其瘀。

则正气并脱。欲止其泻。则瘀结不行。惟姜、桂、参、术辛温峻补。庶几血行泻止。故冬月一产。

即宜重绵兜护其腹。在夏月亦当复巾裹之。机要云。胎产之病。从厥阴。无犯胃气及上中二焦。

为之三禁。不可汗。不可下。不可利小便。制剂之法。能不犯三禁。则营卫自和。而寒热止矣。

故产后虽有表证。一切风药。皆不可用。以其性升。不特载血上行。令人发晕。抑且令人亡阳。

多致汗脱而死。不特风药当禁。即佛手散中芎皆为散用。恐汤能发汗也。至于下药。尤为切禁。

非特硝、黄难于轻试。即溲便数难者。只宜调养元气。若车前、泽泻之类。咸非所宜。以产后百脉空疏。自里至表。无一不虚。虚则诸寒皆禁。即芍药亦难轻用。以其酸寒伐生发之气也。地黄皆当慎用。以纯阴之味。能令作泻也。黄芩能凝滞瘀血。令人恶露不行。为害不浅。然皆产后常禁。设有表里客邪。又不当拘于上说也。试观金匮产后例中。阳旦汤之用芩、芍。以其中有桂也。

薛按八珍、十全之用熟地、芍药。以其中有参、术及桂也。岂复拘于此例哉。况乎大承气、小柴胡、三物黄芩、下瘀血等方。皆产后治例。此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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