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科汇纂_手法总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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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法总论(2/2)

高处提者,有提后用器具辅之不致仍陷者,必量所伤之轻重浅深,然后施治。倘重者轻提,则病莫能愈;轻者重提,则旧患虽去,而又增新患矣。

按摩法

《医宗金鉴》曰:按者,谓以手往下抑之也。摩者,谓徐徐揉摩之也。此法盖为皮肤筋伤,但肿硬麻木,而骨未断折者设也。或因跌仆闪失,以致骨缝开错,气血郁滞,为肿为痛,宜用按摩法,按其经络,以通郁闭之气,摩其壅聚,以散瘀结之肿,其患可愈。

推拿法

《医宗金鉴》曰:推者,谓以手推之,使还旧处也。拿者,谓两手一手,捏定患处,酌轻宜重,缓缓焉以复其位也。若肿痛已除,伤痕已愈,其中或有筋急而转摇不甚便利,或有筋纵而运用不甚自如,又或有骨节间微有错落不合缝者,是伤虽平,而气血之流行未畅,不宜按整端提等法,惟宜推拿以通经络气血也。盖人身之经穴,有大经细络之分,一推一拿,视其虚实,酌而用之,则有宣通补泻之法,所以患者无不愈也。

注云:以上诸条乃八法之大略如此。至于临症之权衡,一时之巧妙,神而明之,存乎其

耀山云:八法之外,又有推骨入秘法,或用肩头掮,或用足腿牮。掮者,如挑负然,人掮起,骨入矣,较之用手拉手拽,更觉有力多矣。牮者,或坐其上,或卧于地,两手将患人擒住,随用足跟牮去,比之用手推托,便捷甚矣。此秘法也,故附八法之后,以补手法之未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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