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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尚氏学卷十五 下经(3/8)

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正谓此。恒与归妹。上卦同也。下卦同为二阳一阴也。乃巽则如彼。巽覆则如此。唯变所适也。唯变所适。谓甲卦与乙卦。一爻变动。则吉凶相反。非谓卦无是象。强命某爻变。以成其象也。自汉以来。因误解变动不居。唯变所适二语。援为护符。浪用爻变。以济其穷。前有虞翻。后有焦循。其尤也。

彖曰。归妹。天地之大义也。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归妹。人之终始也。说以动。所归妹也。征凶。位不当也。无攸利。柔乘刚也。

归妹而后有夫妇。天地者夫妇之义。天地交而后有万物。故归妹为女之终。生人之始。中爻皆不当位。皆以柔乘刚。故征凶无攸利也。

象曰。泽上有雷。归妹。君子以水终知敝。女归则永终。兑毁折。故以知敝为戒。

初九。归妹以娣。破能履。征吉。初在兑下。故曰梯。娣者嫡之女弟也。公羊传。诸侯一聘九女。嫁者一娣一侄(左女)。腾者皆有至娣。嫁者谓嫡。嫡及两媵六娃娣共九女。兑折震故跛。然二升五则下成震。震为足。故曰跛能履。征吉也。象曰吉相承。即承二升五而吉也。

象曰。归妹以娣。以恒也。跛能履。吉相承也。按初无应。二阳为阻。不能前进。有凶无吉。兹曰吉相承。谓二升五下卦成震。初临重阴。相随而吉。相承者谓二升五吉。初承其后仍吉也。虞翻求其义而不得。强命初爻变阴承阳为说。夫初当位。胡能使变。经义之不明。此等曲说乱之也。以恒盖谓女嫁随娃梯。乃娶妇之常道。说者动以恒卦为解。非。

九二。眇能视。利幽人之贞。二三米高,故曰眇。说文。眇一眇也。能者。以互离也。二应国五,五展为人。克为昧。故曰幽人。利幽人之贞。言利与互相上下。各当位也。象曰,利幽人之贞。未变常也。未变常。言二五相应与乃常道也。

六三。归妹以须。反归以娣。须。说文面毛也。归嫁也。归妹为嫡。今以须之故。反嫁为娣也。伏艮为须。易林同人之否云。牵于虎须。否互艮为虎为须。虞氏训须为需。需待也。六三若有待义。与九四之有待义复矣。易林涣之归妹云。妹为貌执(下心)。败君正色。庄子田子子方老聃新沐。方将被发而乾。华然似非人。华言可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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