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尚氏学_周易尚氏学卷十五 下经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周易尚氏学卷十五 下经(7/8)

故曰顺乎刚。离六五云。离王公。即顺乎刚也。旅五月卦。当中夏。故曰时。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大象以相反见义。此亦其一也。离为明。君子不敢待其明。故用刑必慎。艮为慎。兑为刑也。艮为止。君子不敢怠于事。故不留狱。艮为拘系为狱也。

初六。旅琐琐。斯其所。取灾。琐琐。陆绩郑玄皆训为小。马云疲弊视貌。按尔雅释诂。琐琐小也。注舍人曰琐琐。计谋褊浅之貌。诗节南山。琐琐姻姬。盖往来猥琐。劳弊不安也。斯释言离也。斯其所言离其所欲应四也。二得敌。故取灾。离为灾。盖初六不当位。而得敌。在下。宜静不宜动。故易林复之旅云。二人辇车。徒去其家。井沸釜鸣。不可以居。徒去其家。即离其所。并沸釜鸣。即取灾也。义详焦氏易诂。

象曰。旅琐琐。志穷变也。初不当位。二得敌。不能应四。故曰志穷。

六二。旅即次。怀其资。得僮仆。贞。举正作员吉。宜从。艮为舍。次舍也。即次。言就舍也。资财也。巽为利居中。故怀其资。艮为僮仆。二得位承阳。故得僮仆。贞下宜依举正增吉字。贞吉与下贞厉为对文。

象曰。得僮仆贞。终无龙也。即次身安。怀资用足。得僮仆役使有人。故终天尤。艮初象云。志疑也。即以巽为志。杂卦云。巽伏也。心志伏在内。故巽象之。旧解命四变成坎取心象。非。

象曰。旅于处。未得位也。得其资斧。心未快也。凡九四比六五。例终升五。归妹九四曰。有待而行。待升五也。丰九四曰遇其夷主吉行也。六五曰来章。亦言回来五也。兹曰未得位。因未得五位。故处以俟也。下六五曰终以誉命。即谓四终升五也。

六五。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离为雉。兑毁折。故射雉。射必以矢。坎为矢。乃坎伏不见。故一矢亡。坎数一也。誉令闻也。艮为誉。命。爵命也。巽为命。终以誉命者。言巽命在二。虽不应五。然四必得位升五。四升五。二应之。是誉命终及于五也。

象曰。终以誉命。上违也。逮及也。上逮谓二终上应五也。

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兆(左口)。丧牛于易。凶。离为鸟。中虚故为巢。巽风扇火于下故焚巢。上履阴。兑悦故先笑。三巽体。男为兆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