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尚氏学_周易尚氏学卷二十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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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尚氏学卷二十(3/10)

。旧解谓羊性狠者非也。

乾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坎为耳。离为目。艮为手。兑为口。

此近取诸身。坎窖也。故为耳。经以兑为耳。皆取其形。旧解谓坎北方属肾。肾主耳。又谓坎北方主聪。故为耳。皆非。以上二十四象。昔人谓之本象。

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谓之长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中男。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谓之少男。兑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

索求也。阴与阳互相求。文言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是也。阳求阴得三男。阴求阳得三女。而以初中上三爻为次序。实经之所用。不与尽同。如随以震为小子。艮为丈夫。大过以巽为女妻。以兑为老妇。与此正相反。盖以二人言。先生者为长。次为幼。而以一人言。则初爻为幼。至上而老矣。此其理除焦氏易林外。余无知者。易林以兑为老妇。巽为少齐。初读之皆莫明其义。后乃恍然知其悉本于易也。朱子谓说卦之象。求之于经。亦不尽合。读哉其有不合。盖说卦乃自古相传之象。至周易愈演愈精。故经所用象。不尽与说卦同。虞翻等必执说卦以解经。至大过创为二应上。初应五之恶例。以求其合。其误遂不可言矣。

乾为天。为圜。为君。为父。为玉。为金。为寒。为冰。为大赤。为良马。为老马。为瘠马。为驳马。为木果。为龙。为直。为衣。为言。依九家本增。下同。

金玉象其纯粹。西北不同风。阴寒之地。故为寒冰。乾舍于离。南方火。故为大赤。乾健故为马。凡物皆有初壮究。故由良马而老而瘠而驳。木果形皆圜。无他义。其以驳为食虎豹之兽。或又本陆机诗疏。谓驳为木皆非。乾上放为衣。

坤为地。为母。为布。为釜。为吝啬。为均。为子母牛。为大舆。为文。为众。为柄。其于地也为黑。为牝。为迷。为方。为囊。为棠。为黄。为帛。为浆。

坤德偏布万物以致养。故为布。外府注云。布泉也。凡钱藏者曰泉。行者曰布。取名于水泉。其流行无不偏。按本为水。故象泉布。万物资地成熟。故为釜。坤闭故吝啬。不择而生故为均。坤为牛。地生生不已。今之童牛。不日又生子而为母矣。故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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