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样,那就是我们两人之间的不同。好了,再见,现在,就让大地把我吞没吧!”
他们已经走到了灯火通明的地铁站门口,而那里就是博罗街边的家。
哈默一个人继续往前走。他很高兴自己在今天晚上放弃了乘坐汽车,而选择了走路回家。晚上的空气刺骨般酷寒,他的触觉兴奋地感觉到了镶毛大衣里渐渐滋长出来的温暖。
他在通过马路之前,在街边停了一会儿。一辆大巴士朝着他费力地开过来。哈默觉得有的是空闲时间,他站着那里等待着巴士开过去。如果他打算在巴士的前面穿过去的话,他就必须加紧脚步——但是,他讨厌加紧步伐。
站在他身旁的,是一个歪歪斜斜的社会弃儿,突然,他像醉倒似地滚出了人行道。哈默惊叫了一声,巴士试图躲闪开,但是已经来不及了——他带着慢慢苏醒过来的恐惧,呆呆地看着马路中间一堆柔软而毫无生机的肉体碎片。
一大群人就像戏剧般地围聚了过来,人群的中间就是那位巴士司机和两个警察。但是,哈默的眼睛还是带着恐惧一直盯在那堆血肉模糊的东西上——这堆东西,曾经是人——一个活生生的跟他一样的人!他恐惧地颤抖起来。
“这个该死的家伙肯定是瞎了眼,老大,”他旁边一个长相粗鲁的人说道,“你们不必再忙活了,无论如何,这家伙已经完了。”
哈默盯了他一眼。非常诚实地,他从来没有想过那个人没准儿是可以救回来的。现在,他还是觉得那个想法很荒唐。如果他也那么愚蠢,他会在那一时刻……他的思路突然被打断了,他离开了人群。他感觉到,自己在为一种无法压制而又无法说出的恐惧而颤抖。他被迫承认,自己对死亡很害怕——非常害怕……死亡到来的迅速和毫不容情,对于有钱人和穷人是平等的……
他飞快地走着,但是,这种新产生的恐惧仍然缠绕着他,把他吞没在它冰冷而无情的魔掌之中。
他很怀疑他自己,因为,他知道从本质上来讲,他并不是一个怯懦的人。五年以前,他曾思索过,他是不会被这种恐惧击倒的。因为那时,生活还不是那么甜美……是的,就是那样;对生活的热爱就是打开那扇神秘之门的钥匙;生活向他展示了最大的乐趣,它只有一种威胁,那就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