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蛋挞一口牛奶,虽然确实有些甜,但是没有陆新佑内心甜。
看时愿似乎有些心事重重的样子,陆新佑凑了过去:“怎么了?心情不好?”
看着近在咫尺的帅脸,时愿叹了口气。
“我不是想参加比赛吗,乐团需要五个人,人选虽然我已经选择好了,但是我不知道如何去接近她们!刚才我遇到了经济系的学姐丁璇所以追了出去,但是可惜没追到。”
时愿耸耸肩,一脸的挫败。
陆新佑眨巴眼睛,然后打开了自己的手机,递到了时愿的面前:“你说的丁璇学姐,是她嘛?”
手机上,是丁璇的朋友圈,里面全都是她的照片,拿着贝斯,十分的帅气。
时愿有些震惊:“你和丁璇认识?”
她怎么从来不知道这个事情?所以上辈子丁璇早就认识了陆新佑?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震惊的样子,不是震惊于他的才华嘛?
时愿忽然感觉,自己上辈子好像是一个傻子一样。
被陆新佑捧在手心,只需要在舞台上耀眼就好了,但是其实,所有的一切,都是陆新佑在支撑着她。
“阿佑。。。”时愿忽然伸手握住了陆新佑的手。
陆新佑瞬间脸色爆红:“咳咳,她之前还找我帮忙参加一个竞赛,认识的,关系还不错。”
“真的!”
带着泪水的眼睛,湿漉漉的在发光。
陆新佑撇开视线,抽回了手,放在了桌子下面。
认真点头:“嗯,我可以帮你问问,不过你可能需要自己去和她聊一下,毕竟,学姐这个人,蛮奇怪的。”
时愿了解,因为丁璇这个人,很极端。
应该是清醒的发疯,一个身体里,她始终觉得有两个丁璇。
一个是十分古板的经济学家,还有一个极致疯狂的贝斯手。
时愿很开心,她有把握能拿下丁璇。
“谢谢你阿佑!你又帮到了我!”
陆新佑丝毫不敢和时愿对视,她的眼神太炙热了,他担心,担心自己会控制不住自己。
蛋糕已经吃的差不多了,外面的夕阳已经染红了半边天。
时愿看向窗外,忍不住掏出手机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