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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比这更令人震惊的是,就在陈长安买楼的这个过程中,吕州市公安局也对外公布了汽车爆炸案的侦查结果。
犯罪嫌疑人叫郑友明,昔日青梅村的包村干部。
公安局披露的新闻稿中显示:
郑友明因为青梅村的山洪事件被开除公职之后,一直对陈长安怀恨在心,于是想借时任公安局局长黄正兴的手报复陈长安。
可惜计划没有得逞。
在警方实施抓捕的过程中,郑友明从双林镇在建的一幢高楼上一跃而下,畏罪自杀。
这个消息一出,瞬间震惊了吕州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