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也不能再这样只靠着《武侠故事》增加了,现在我毫无根基,正是被人嫉妒的时候,还得赶紧赚点声望增强实力才是!”
“啊!你!”
只不过心里多了点“狠”意,命运就能有这么大的转变!
其他还有三哥白象,巴铁巴巴羊,以及其他一些骆驼什么的。
林牧冷笑地看着他,不发一言。
比如说种花家研究两弹一星的事情;灌醉毛熊,以白菜价买飞机的事;卖东风二捣蛋的事。
美利坚是白头短腿鹰,朝韩是对爱打架的筷子,南越是猴子,扶桑是脚盆鸡,虽然它一直觉得自己是鹤。
没办法,白衣天使虽然漂亮,但开药医生却是心狠,他们囊中那么羞涩,可没底气去医院挨宰。
突然,林牧看到了一个让自己眼前一亮的房间门。
没再写稿,林牧把刚买的白酒,倒进碗里,引火点燃,一层蓝色火焰就在碗上浮现。
声望值一闪,还剩五万多,面前这个门,上面黑光散去,里面却不是个房间,只是类似个保险箱,里面一道白光,冲进林牧脑海。
用手沾酒,用力搓揉,化去淤血。
这算是个中篇小说,后来被画成漫画,林牧在前世,就是这本书的粉丝,常逛它的贴吧。
而像林牧这种直接撕人耳朵,还直接撕掉的奇葩,根本就是绝无仅有。
“今天算你狠!要么今天你打死我!要么大家就这样算了,你自己选吧!”
手中木棍再次落下,这次可不是肚子,而是手臂!
想到这里,林牧来到记忆宫殿。
这个世界的历史发展,与前世也大体相同,只是细节方面有些偏差,这个故事,也同样适合这个世界。
“《知音》全稿,需要声望一万点。”
林牧在楼下小澡间洗了澡后,回到宿舍,拿起那把匕首在灯下看了起来。
说到底,这些混混,所倚重的,不是武力,而是对手顾头顾尾的良善心理。
这一场打过,对方医院都不知道要住多久,即使出院后,敢再找自己麻烦的可能也不大。
在他想来,林牧毕竟只是一个学生,一时的狠劲或许是有,但真正不死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