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写边在心里倒数五个数。
5、4、3、2、1!
系统怎么还不说话?我那么诚恳的礼物,竟然没有让他对我的好感度高一些?
该不会是我的字太丑了,破坏了美感吧。我盯着名牌上那两个字看了又看,除了“林”字比“查”字略大了些,“林”字左边的“木”比右边的“木”也略大了些,整体写歪了些,这字迹也算是横平竖直笔顺正确啊,怎么会丑呢?
“你朋友啊,林队?”路过的一个警察小哥哥向他问好,顺便也朝我点头示好。
林查点点头,“辛苦了,下午去北边转一圈。”
“没问题。”
林队原来是个队长。小小年纪就当上队长了,有两把刷子。此时林查已经把视线转回到我身上,他表情中带着和自己队员说话时的友善和温和,甚至眼里略带有一丝笑意。
“写完了?我看看。”
这是我第一次见他笑,这双漂亮的眼睛直到此刻才散发出它应有的光芒,就好像春日初阳融化了枝头的雪,雪水顺着树枝滑落到在我心上。我愣了一秒,把名牌递过去。
“写得很好,谢谢。”
我装作害羞地笑了笑,接受了他的赞美。我承认,我的字确实很好看,但我可以自恋,你不能瞎吧?
终于熬到林查下班的时间,我跟着他出了警察局,径直坐上了门口停着的黑车。
“哥。”林查干脆地朝着驾驶座位里的男人叫了一声。
“哥。”我慌慌张张地跟着叫了一声,出门在外,礼貌不能少。
林查貌似笑了一下,接着说,“这位是李小姐,我的朋友。”
“哥叫我金花就行。”
这位哥从后视镜里瞥了我一眼,淡淡地说,“嗯,走了。”
兄弟俩一个坐在主驾驶位,一个坐在副驾驶位,沉默的好像门口镇宅的石狮子。我作为这个车上的外人,甚至是这个世界的外人,自然也不好随意开口。
只好用我最小的音量问,“林查,咱们去哪儿来着?”
“先回家,换衣服。”
车开进了一个大庄园,七拐八拐地开到一座超大别墅前。我在心里估计了一下,灰姑娘她家已经算是大别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