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也要讲逻辑_第133章 番外 庭审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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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番外 庭审(2/5)

即使他已经周全好一切了,但可笑的疏忽还是会从意想不到的地方溜出。

他百思不得其解,为何他们能逃走,为何警察会追查到实验室?

他百思不得其解。

这明明不是他的结局,到底为什么!

“被告人肖某当庭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不持异议,且已知悉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公诉机关也建议对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根据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对本案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被告人,你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方式进行审理?”

“同意适用。”

“公诉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方式进行审理?”

“同意适用。”

“经合议庭评议,鉴于被告人肖某自愿认罪,经征求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均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庭决定对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根据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调查中,先调查犯罪事实,后调查量刑事实。法庭首先就本案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公诉人是否需要讯问被告人?”

“不需要。”

“辩护人你是否有问题向被告人发问?”

“没有。”

“被告人,你与受害者有个人恩怨吗?”

肖教授苦笑一声,“没有,他们只是我用来实验的工具而已。”

“证据里的手册可以看出来,实验计划完全是凭空想象,你为达到自己的不切实际的目标迷晕绑架了七名在校学生,已经严重侵犯了他们的人权,你承认吗?”

肖教授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的实验到底是否有效,以至于完全没有认真听到审判人的话,浑浑噩噩回:“承认。”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肖某犯绑架罪,依法应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公诉人所举的证据是否合法、真实、与本案有关联,要接受被告人的质证。现在由公诉人就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

公诉人:“宣读或出示接处警案件登记表……”

“被告人你对公诉人所举的证据有何意见?”

“没有意见。”字字句句,他无法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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