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官总义_卷十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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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7/7)

归之于稷原其始也公刘太王王季文王武王周公六君子可谓不替其业者周公作六典举前日播谷之法而备见于大司徒即以其法而责于司稼之官司稼复以其法而县于邑闾使稼者取法焉播种之法明为稼之效着当时所以善其始者有道矣

巡野观稼以年之上下出敛灋掌均万民之食而赒其急而平其兴

舂人掌其米物祭祀共其齍盛之米賔客共其牢礼之米凡飨食共其食米掌凡米事

人掌凡祭祀共盛共王及后之六食凡賔客共其簠簋之实飨食亦如之

槀人掌共外内朝冗食者之食

外朝库门外之朝内朝路门外之朝

若飨耆老子士庶子共其食掌豢祭祀之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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