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微草堂笔记白话文_卷二十三滦阳续录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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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三滦阳续录五(2/19)

,忧郁成疾.不到半年,便先后死去了。他们的父母可怜两个孩子,乞求某公为他们合葬一处。某公仍是怒气冲冲地说:“死后合婚,不合道理,难道你们没听说过吗?”他对此果然置之未理。后来某公临死时,口中喃喃地、像是对人说着什么,但听不太清。只有“非我不可”、“于礼不可”二句,他重复了十几遍,使人听得清清楚楚。人们疑心他见到了什么。男女之间,没有媒人牵线,他们便互不相知,这也算古代的礼仪了。某公在丫环和奴仆孩提之时,便为他们先定下了婚事,使他们明确得知早晚会成为夫妇。他们朝夕相处,要想让他们不产生感情,那是不可能的。“闺阁内外不通话,”这是自古以来的礼法。某公家中童仆丫环不多,做不到男女分开,各司其事;他们时常相互授受,想禁止他们对话是不可能的。“其本不正,其末不端”,树根有了毛病,树梢就会出现问题。那两个孩子即便有超越礼法的行为,也是因为主人成全了他们。某公对此事操之过急,处理不当,死者难道会甘心吗?冤魂变为厉鬼登门作祟,他还要振振有词地说什么“于礼不可”。难道鬼魂还会管你是什么讲学家吗?

山西有很多人在外经商,十多岁起就学习贸易。等到积攒下一些钱财,才回家娶妻子。娶了妻子后,仍然出去经商赚钱,大概二三年回家一次,这种情况很普遍。有的时运不济,有的或遇到了什么灾祸,一二十年没有回去过。甚至有的钱财没有了,衣裳破烂,以回归家乡为耻辱,像浮萍一样飘泊,像蓬一样辗转,不通音信的,也常常可见到。有个叫李甲的人,辗转迁徙成为了某地乡村人靳乙的养子,于是改姓靳。他家里得到不他的消息,就传说他死了。不久,他的父母亲都死去了,妻子没有依靠,就在娘另家寄住吃喝。她的舅舅本来住在邻县,后来带家眷去经商,商船南北各地到处航行,终年没有定居的地方。李甲长期没有得到家信,也以为家人都死了。靳乙打算给李甲娶妻。恰好李妻的舅舅死在旅途中,家属流落到天津居住。考虑到李妻年纪轻轻守寡,不是长远的打算,也打算嫁给山西人,以后好回到家乡去。害怕男方嫌弃李妻没有娘家,因此谎称是自己的女儿。大家商量撮合,就使这桩婚事成了。新婚之夜,因已经分别八年,两人都怀疑但是不敢询问。夜深时分说私房话时,才开始明白。李甲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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