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理性批判_第三章 一切普泛所谓对象区分为现象与本体之根据-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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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一切普泛所谓对象区分为现象与本体之根据-1(4/13)

指示者也。所谓“一切偶然的事物皆有一原因”云云之原理,貌似尊大,一若自有其至高之尊严者。但若我叩其所谓偶然者意义究何所指,公等必以“其不存在乃属可能之事”云云相答,我极愿知公等如不表现现象系列中之继续及其中继不存在而起之存在(或继存在而起之不存在),即变易,则公等何以能规定其不存在之可能性。盖若谓事物之不存在,并不自相矛盾,实乃妄引————虽为概念所必需而远不足用之于实在的可能性之————逻辑的条件。我能在思维中除去一切存在之实体而不自相矛盾,但我不能自此点以推实体在存在中所有之客观的偶然性,即不能推论实体之不存在乃属可能之事。至关于共同相处关系之概念,则极易见及因实体及因果之纯粹范畴不容有“规定对象”之说明,故关于实体相互之关系中(rciu)所有互为因果之事,亦不容有任何此种说明之可能。在可能性、存在性及必然性之定义仅在纯粹悟性中寻求时,则除同义异语重复说明以外,决不能说明之者也。盖以概念之逻辑的可能性(即概念不自相矛盾)代事物之先验的可能性(即有对象与概念相应),仅能欺思想简单之人而使之满足耳。2自以上所论之一切,必然有以下之结论,即纯粹悟性概念绝不容许有先验的使用,而常限于经验的使用,以及纯粹悟性之原理,仅能在可能的经验之普遍的条件下适用于感官之对象,绝不能适用于————与吾人所能由之直观被等之形相无关之————普泛所谓事物。

因之,先验的分析论引达以下之重要结论,即悟性之所能先天的成就者,至多亦仅预知普泛所谓可能的经验之方式。且因非现象之事物不能成为经验之对象,故悟性绝不能超越此等“对象唯在其中始能授与吾人”之感性限界。悟性之原理,纯为说明现象之规律;其妄以为以系统的学说之形式提供普泛所谓事物之先天的综合知识(例如因果律)

之本体论夸耀名称,必须代以纯粹悟性分析论之谦抑名称。

思维为使所与直观与一对象相关之活动。此种直观形相如绝不能授与吾人时,则其对象纯为先验的,而悟性概念亦仅有先验的使用,即仅为“关于普泛所谓杂多之思维之统一”。故由“其中抽去感性直观一切条件————此为吾人所可能之唯一种类之直观————之纯粹范畴”,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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