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_第六章讼卦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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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讼卦(3/3)

,还是回头去坚守正道吧!因为他没有惹事的对象,所以还是回到正理上了。“渝安贞,吉”,渝,是改变,就是改变开始那种想惹事、想争讼的念头。安贞就是安守于正,就是安守本分,所以就吉利。“不失也”,就是不会有过失。本来是会有过失的,结果因为改变念头安守本分,所以没有过失。

九五:讼元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爻辞解析

九五是中正之位,是本卦之主。他是代表大众的利益的,代表大众说话的。爻辞就这么简单,不过我们必须知道这里还是有讼,这个讼不是他去争讼,而是处理讼事,裁决争讼的。这里的九五,事先就命令不准争讼,所以从初六到九四,结果是“元吉”。这“元吉”是指从开始就大吉大利的。因为一开始就极力地倡扬弭息芥蒂,止息争端,化干戈为玉帛的“无讼”的主张,希望大家都能息事宁人,所以即使迫不得已,已有了争讼,也互相在中正之道中得到调解。无讼则无事,无事则无咎、无祸,便得元吉。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爻辞解析

《说文》云:“鞶,大带也。”古时以皮革为大带,常为君主对臣下的赏赐品。这里赐给他腰带说明他赢了,但是真赢了吗?“终朝三褫之”,一天三次被剥夺。一天赐三次,收三次,说明他一天就惹了三次讼事,赢了三次官司。这样一看这个赢得也太不值了。如果仅此而已也就算了吧!“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因为以争讼而得到赏赐的服饰,实在不足以使人尊敬,别人都认为不光彩。但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众人却是反以为耻。这就是反面教材,有了这么一个反面的东西,就从另一个侧面教育了人,说明争讼之胜并非真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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