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授与者)必然如是使用悟性————之规律等之表现。此种逻辑论究注意、注意之障碍及其结果、误谬之由来以及怀疑、迟疑、确信等等之情状。纯粹的普泛逻辑与此种逻辑之关系,正犹仅包含“普泛所谓自由意志之必然的道德律”之纯粹道德学与德行论之关系————此种德行论乃在感情、倾向、及人所难免之情欲等之制限下考虑此等道德律者。此种德行论绝不能成为真实论证之学,盖其与应用逻辑相同,依据经验的及心理学的原理者也。
二先验逻辑
如吾人所述,普泛逻辑抽去一切知识内容,即抽去一切知识与对象间之关系,而仅考虑知识间相互关系之逻辑方式;即普泛逻辑乃论究“普泛所谓思维之方式”。但如先验感性论所述,直观有纯粹的与经验的之分,关于对象之思维亦当同一有纯粹的与经验的之别。由是而言,吾人当有一并不抽去全部知识内容之逻辑。唯此另一种仅包含“关于对象之纯粹思维”一类规律之逻辑,则当唯一提斥一切具有经验的内容之知识。且此种逻辑又当论究吾人所由以认知对象之方法之源流,诚以此种源流不能归之于对象者。
顾普泛逻辑则不问知识之源流,惟依据悟性在思维中所用以使表象相互关联之法则,以考虑表象————此等表象不问其先天的起源于吾人自身,抑仅经验的所与。故普泛逻辑之所论究,仅为“悟性所能赋与表象之方式”,至表象之从何种源流发生,则固非其所问也。
我今有一言,读者务须深为注意,盖以其影响远及于后之一切所论也。即非一切种类先天的知识皆能称为先验的,仅有吾人以之知某某表象(直观或概念)之能纯粹先天的使用或先天的可能,及其所以然之故者,始能称为先验的。盖此先验的名词,乃指与知识之先天的所以可能及其先天的使用有关之一类知识而言。故空间或“空间之先天的几何学上规定”,皆非先验的表象;所能唯一称为先验的,乃“此等表象非自经验起源”云云之知识及此等表象能先天的与“经验对象”相关云云之可能性。空间之应用于普泛所谓对象者,亦为先验的,但若仅限于感官之对象,则为经验的。故先验的与经验的之区别,仅属于知识之批判范围内;与“知识与其对象之关系”,固无关也。
在期望有先天的与对象相关之概